1766年2月13日,马尔萨斯生于其古怪的父亲丹尼尔在鲁克里的乡间别墅。在只有三周大的时候,马尔萨斯就见过他的两个教父:大卫•休谟和让-雅克•卢梭,他们是丹尼尔•马尔萨斯所崇拜的人。
这个叫做罗伯特的孩子在早年就聪颖过人,很快就接受了家庭教师的教育。长大后,他个子很高而且很帅气,在1784年进入剑桥大学的耶稣学院学习,在学习如何做一个神职人员的同时,他还阅读数学和哲学,就像亚当•斯密一样,马尔萨斯被牛顿所吸引,并且认真阅读了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虽然对学术研究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渴望做一个牧师,马尔萨斯还是一个普通而聪明的剑桥学生,装腔作势,随时随地说着嘲讽的、喜剧般风趣的话。
马尔萨斯带着的金色假发是一种卷曲的长发,一直垂到他的脖子,而其他人大多带着辫子式的假发。他可能还是一个领风气之先的人,因为10年以后,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带上了长卷发。更让人吃惊的是,在大多数学生给他们的假发扑白粉时,马尔萨斯有时会使用粉红色。
或许他是一个先于时代的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