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回

十回

发表于 2017-11-26 23: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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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世人如何评说,我还是喜读胡兰成,因为喜欢便吝惜,一字一句要慢,才觉得舒服。是他的笔令我慢下来,我感到这笔力从容到骄傲,是真骄傲便淡然了,没有装腔作势。不再计较于存个“我”,字却在他笔下低了头,现出天真简单的脾性。读起来风轻云淡,却荡气回肠,总觉肺腑有水流汩汩,余音袅袅,心中震动,或是撼动。虽不形于色,却崩于内。这是大家的功力。

“桃花是村中惟井頭有一株,春事爛漫到難收難管,亦依然簡靜,如同我的小時候。”今夜随意读一句,都喜欢,心头高高低低随之起伏,就觉得有说不出的气韵之美。他喜欢“简静”与“贞静”,我也喜欢,我喜欢的山水是那样,喜欢的文字是那样。


而小时候也是简静的。总有一座山,如青黑色的兽卧眠,不做声息,隐匿兽性。围墙沉默,树沉默,风是暗的,也沉默。


简静的还有低矮的两层楼,楼前间隔均匀的树,一个女孩子在树旁跳舞,是中午时分,什么都睡着,她兀自旋转,旋转。这是她最爱的游戏,一圈圈,突然停止,倒下,世界就疯狂旋转起来,头脑空如太古,那几乎接近一种极乐。


篮球场永远空荡荡,妈妈们交谈却没有声音,呼啸的石子落不到地面,野孩子漫浪狂奔消失于山间……片段都是简静的,四十年,时间抽取色彩,将过去洗成黑白。越久远,记忆越成了空谷,我听到非常微弱的风声,是从童年来的,又或许来自前世。


简静的东西都相似,不巧取豪夺,退让三分,却笃定之极。它往源头去,才离根愈近。我爱他的文字,是字与字之间有简静的风,阳光疏落,万事万物并不亲昵,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在一旁静看对方的好,圜转有余地,退身亦有礼,多么安定的美。这真是一种骄傲,虽然孤独,却没有怨憎。他看这个世界如姐妹,亲是亲的,却不厮缠。姐妹终归是远去的背影,永远记得她的好,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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