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惠

朱小惠

发表于 2018-07-09 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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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诚信”“友善”,其实我国也秉承这种优良的传统,一直到今天。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人们的纯良似乎含了杂质,让人在交往有了隔核,产生了不信任。

        去年10月份家中进行装修,合同期是90天,但是到现在整整过去8个月,工程还未完成。期间不仅错漏百出,而且不经同意就擅改方案,更严重的是故意的拖延,对材料不把关,推卸责任等。

        装修公司是一个刚起步的公司,我选择它一来是我喜欢他的设计布局,二来是给一个机会这个正在成长的公司。事实上我是犯了严重的错误,我不该把这么重要的东西让别人做练手,其次是一家公司不重视管理,决定了产品质量。

        事实上公司和工程师等人都是以利益为中心,而我把他们当朋友,包容他们的过错,纵容他们拖延,为了讨好给红包助长他们潜规则,致最后8个泥工部分还未完工。

        这两个不对等的点,令自己委屈、失落,然而他们又把过错推到我身上,让材料商我木工项目以我敌。真想不到是这样的结局。

        以诚待人还要不要?如果要,拿什么来保护自己?

       请看到的朋友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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