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

张红

发表于 2019-06-07 18: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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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在明芳出院前两天,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领导领着法院的法官和派出所的民警来到了医院。由于明芳有重大立功表现,法官向他宣布,减刑半年。在法官宣布后,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领导对他说,经过统计,他已经服满了刑期,从此以后就恢复自由了。明芳除了对领导们表示感谢,对自己的行为能带来这样的结果,感到十分诧异。他可是杨梅的男朋友啊!见到自己的女朋友受到欺负,能不挺身而出吗?难道这也是见义勇为?不过,既然政府在表彰自己,说明这样的行为是值得提倡的。

杨梅送走领导后,兴高采烈差点跳了起来。

“真奇怪啊!”明芳对她说,“你是我女朋友,在你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理所应当啊!怎么就……”

“这你都不明白?你因为救我受了重伤啊!这种行为当然值得表彰了!”

“万一我没有受伤呢?”

“那就不好说了!可你想这么多干嘛!哈哈,你终于自由了!”

“可你是我女朋友啊,救你是应该的……”

“你怎么死脑筋啊?想这么多干嘛?”

可明芳还是觉得占了便宜似的,他感到良心不安啊。出院后,他决定还是要每天去扫客栈门前那条巷子,他觉得自己不该占这样的便宜。杨梅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一会说出院后就要和明芳把结婚证办了,一会儿又说她想买了辆车。她说他现在恢复自由了,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了。

“你还没有到过我的老家呢!也没见过我的父母!”

“你不是说,你恨你的父母吗?说他们从小到大很少管你。”

“嘿嘿,那是过去!那个时候我过得好艰难啊!我找不到人恨,只有恨他们了!”

“我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呢,今后,你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了!”

“你真这样想?”

“怎么啦?”

“我可不愿意和你做兄妹!”明芳看到杨梅调皮起来,“我要做你做夫妻!”

“难道我不可以叫你爸妈叫爸妈吗?”

“不可以……”杨梅把食指竖在嘴上摇了摇,然后装着酷酷的样子走了过来,“不可以……哈哈哈……”

明芳看到杨梅被她自己装出的样子逗笑了,她一边笑着,一边撑着腰。明芳就伸手去搔她的腰,她边笑着边捉住了他的手。明芳感到一股暖流从心中涌了出来,他突然抱住了杨梅的腰,把脸埋在了她的身上。杨梅突然不笑了,明芳感到她在抚摸着自己的光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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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关于TA:张红:笔名:拾得47 、红歌。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重庆新诗学会会员。创作和发表过小说《爱到心花怒放时》《菩提山》《石痴》、《高峰岛》、《和尚》、《暗流》、《朝潮》、《潮汐》、《林峰寺》等,诗歌《这个夏天》《来点风多好》《奇迹》巜青石板路》等。作品散见于巴渝文化网,起点中文网,江山文学网,呆萌写作网等网站和一些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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