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樊荣强
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曾言:“许多法科学生不读哲学,不读历史,不读文学,所学仅限于法学一隅,触及不到法学的灵魂,最后成长为一张麻将牌——“三条”:知识仅是法条,思维就像线条,意志软如面条。没有基本的人文修养,对正义和公平缺乏基本的感知能力,让眼花缭乱的法律技巧为自己内心的麻木甚至邪恶辩护……”
一、为何沦为“三条”?三重困境的叠加
1. 教育导向的“技术化”偏差:部分法学教育过度侧重应试与应用,课堂聚焦法条背诵、案例拆解等技术层面,忽视法律背后的哲学根基、历史脉络,学生只懂“用法条”,不懂“法条为何存在”,知识体系局限于具象条文。
2. 学习路径的“封闭化”局限:法科学习需大量钻研法条与司法解释,部分学生为求效率,主动隔绝哲学、历史、文学等人文知识,思维被单一法律逻辑框定,面对复杂社会问题,仅会用“法条尺子”衡量,缺乏多元视角。
3. 职业认知的“功利化”误导:受“法律是谋生工具”的片面认知影响,部分学生将“过法考、进律所”作为唯一目标,把“法律技巧”等同于竞争力,忽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沦为缺乏原则的“工具人”。
二、沦为“三条”的危害?三重价值的损耗
1. 损害法律职业的公信力:知识仅停留在法条层面,易因不懂法律精神而机械司法,出现“合法但不合理”的判决;意志软弱则可能被利益裹挟,用法律技巧为不当行为辩护,让公众对“法律守护正义”产生质疑。
2. 阻碍解决问题的有效性:思维线性化导致面对复杂社会矛盾时,只能套用固定法条,无法结合社会现实、公序良俗综合研判,既难以平衡各方利益,也无法让法律判决真正化解纠纷、凝聚社会共识。
3. 造成个人职业的短视化:缺乏人文素养与价值追求,职业发展易陷入“技术瓶颈”——仅会处理简单法律事务,难以应对新型复杂案件,更无法在立法完善、法律普及等更高层次的工作中发挥作用,职业生涯受限。
三、如何跳出“三条”?三条路径的破局
1. 构建“交叉化”知识体系:主动打破学科壁垒,用《社会契约论》理解权利起源,借《中国法律史》把握法条演变,以文学作品洞察社会百态,让法条知识扎根人文土壤。
2. 培养“批判性”思维习惯:面对法条与案例,不只记结论,更要追问立法目的、社会影响,课堂敢质疑、实践善反思,让思维从“线性套用”升级为“辩证分析”。
3. 锚定“价值性”职业内核:以“守护正义”为底色,通过法律援助、公益普法体会法律温度,明确“法律技巧是实现公平的工具”,用坚定的价值立场筑牢意志防线。
法学的灵魂,在于用专业知识守护人类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法科学生唯有打破“技术化”“封闭化”“功利化”的枷锁,才能跳出“三条”困局,成长为有知识厚度、思维深度、意志硬度的合格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