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樊荣强
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宋代的“朱陆之争”犹如一道深刻的思想分水岭,朱熹的理学与陆九渊的心学围绕“理”的本质与认知路径展开激烈论辩,形成了看似对立的两种思想范式。长期以来,学界多以“客观与主观”“外求与内求”的二元对立视角解读这场争论,认为二者陷入了认知逻辑的两个极端。当我们将目光投向西方哲学,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康德的思想体系,恰如一座跨越时空的桥梁,以全新的认识论框架消解了朱陆之争的对立困境,为构建更合理的知识体系底层逻辑提供了思想资源。
一、朱陆之争的核心:知识根基的二元对立
朱陆之争的本质,是对“知识如何可能”与“真理从何而来”这一根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其分歧集中体现在“理”的来源与认知路径两个维度,最终形成了看似不可调和的思想对立。
朱熹的理学以“理在气先”为核心命题,构建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知识体系。在朱熹看来,“理”是宇宙的终极本体,是超越时空、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它既是自然万物运行的规律,也是人类社会的伦理秩序,“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这种客观之“理”并非直接可见,需通过“格物致知”的路径去探寻——即通过对具体事物的观察、研究与归纳,逐步穷尽事物背后的“理”,最终实现“豁然贯通”,把握普遍真理。在这一逻辑中,“理”是认知的目标与根基,人的“心”(认知主体)需主动去契合外部之“理”,是典型的“以理统心”的客观主义路径,强调知识的客观性与普遍性,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认知主体的能动性。
陆九渊的心学则以“心即理”打破了理学的认知框架,将知识的根基从外部拉回内在。陆九渊提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认为“理”并非外在于人心的客观存在,而是内在于每个人本心之中的固有准则,“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在他看来,认知的关键不在于向外“格物”,而在于向内“发明本心”——通过自我反省、剥落私欲,唤醒内心固有的“理”,即可实现对真理的把握。这种“以心统理”的主观主义路径,极大地凸显了认知主体的能动性,却又因过度强调“心”的先验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外部经验对知识形成的作用,陷入了“向内求理”的单一维度。
从本质上看,朱陆之争的核心矛盾在于:知识的根基究竟是外在客观的“理”,还是内在主观的“心”?二者看似走向了认知逻辑的两个极端——理学重客观却轻主体,心学重主体却轻客观,这种二元对立使得传统儒学在知识论层面始终未能形成兼顾主体与客体的完整逻辑框架。
二、康德哲学的突破:重构“心”与“理”的认知关系
当朱陆之争在“内求”与“外求”的二元对立中徘徊时,康德在西方哲学语境下发起了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其核心并非直接调和“心”与“理”的对立,而是通过重构认知主体与认知对象的关系,为知识体系的底层逻辑提供了全新的解释框架。
康德哲学的出发点,是回应近代西方哲学中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争论——这一争论与朱陆之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理性主义强调知识源于人的先天理性(类似陆九渊的“心”),经验主义则认为知识来自后天经验(类似朱熹的“格物”)。康德跳出了“知识是否源于理性或经验”的二元对立,提出了全新的核心命题:不是认知主体去符合认知对象(即“心”符合“理”),也不是认知对象由认知主体产生(即“理”由“心”生),而是认知对象必须符合认知主体的先天认知形式,知识是“先天形式”与“后天经验”的有机结合。
这一逻辑其实能用生活中朴素的例子来理解:就像一个新生婴儿,若先天不具备正常的认知能力(比如极端情况下智商为0),即便后天接受再好的教育、接触再多的外部信息,也无法形成知识——因为他缺乏加工经验的“先天框架”。反之,若婴儿具备健康的先天认知基础,却始终被隔绝在正常的生活场景之外,没有语言交流、事物观察等后天经验输入,同样无法成长为具备完整知识的个体。这里的“先天认知基础”,就对应康德所说的“心的先天形式”,而“后天教育与生活场景”,则对应外部的“经验材料”。
在康德的认识论框架中,“心”(认知主体)并非陆九渊所言的“具理之心”,而是拥有先天认知结构的能力主体。人在认识世界之前,就已经具备了“时空直观形式”与“范畴形式”(如因果性、必然性等),这些先天形式如同认知的“框架”,是知识得以形成的先决条件。而朱熹所言的“理”(客观规律),在康德看来并非独立于人的“物自体”,而是经过先天认知形式加工后的“现象”——外部世界提供“经验材料”,但这些材料必须纳入“心”的先天框架中,才能被整理、加工为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的知识。
一颗种子的成长,也能印证这一逻辑:一颗活的种子,先天具备生根发芽的“生长潜能”,这就像认知主体的“先天形式”;但仅有潜能还不够,它还需要后天的阳光、水分、土壤养分等条件,才能慢慢破土、抽枝长叶。若种子本身是枯萎的(缺乏先天潜能),即便给予最优渥的后天环境,也无法生长;若只有健康的种子,却长期处于黑暗、干旱的环境中(缺乏后天条件),同样难以存活。这和知识的形成逻辑一致:先天的认知框架与后天的经验材料,缺一不可。
这一逻辑彻底颠覆了朱陆之争的认知维度:对于朱熹的“格物致知”,康德承认外部经验(“物”)是知识的必要条件,但否定了“理”可被直接认知——没有“心”的先天形式,零散的经验永远无法成为系统的知识;对于陆九渊的“发明本心”,康德肯定了“心”(认知主体)的能动性,但否定了“心即理”的先验论——脱离了外部经验,“心”的先天形式只是空洞的框架,无法产生具体知识。可以说,康德哲学既吸收了理学对“客观经验”的重视,也接纳了心学对“主体能动性”的强调,却又超越了二者的极端性,在“心”与“理”之间构建了动态平衡的认知关系。
三、康德哲学对朱陆之争的超越:构建更合理的知识底层逻辑
康德哲学的价值,并非简单地将朱熹的“理”与陆九渊的“心”进行拼接,而是通过重构知识的构成条件,为化解二者的对立提供了根本性的解决方案,其对知识体系底层逻辑的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首先,在认知前提上,康德明确了“心”与“理”的不可分割性。朱陆之争的根本缺陷在于将“心”与“理”视为相互独立的认知要素,而康德证明:知识的形成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心”的先天认知形式(主体性)与“理”的后天经验材料(客观性)。正如没有容器无法承载水,没有水容器也失去了意义,“心”与“理”在知识形成过程中缺一不可,这种“双向依赖”的关系,彻底打破了“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为知识的普遍性与必然性提供了双重保障。
其次,在认知路径上,康德实现了“内求”与“外求”的统一。朱熹的“格物”是纯粹的“外求”,忽视了主体认知形式的建构作用;陆九渊的“发明本心”是纯粹的“内求”,脱离了经验材料的支撑。而康德的认知路径是“双向互动”的:一方面,认知主体需通过“外求”获取经验材料,确保知识的客观性;另一方面,又需通过“内求”调动先天认知形式,对经验材料进行加工,赋予知识普遍性。这种“内外结合”的路径,既避免了理学的“客观主义独断”,也克服了心学的“主观主义偏颇”。
最后,在知识本质上,康德重新定义了“理”的内涵。朱熹将“理”视为独立于人的客观本体,陆九渊将“理”视为内心的道德准则,而康德将“理”(规律)界定为“主体认知形式与客体经验材料的结合产物”——它既不是纯粹的客观存在,也不是纯粹的主观臆断,而是“主体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体”。这一界定使得“理”不再是僵化的教条或抽象的本心,而是动态的、可被认知的知识体系核心,为人类探索真理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逻辑基础。
结语
朱陆之争作为中国哲学史上的重要思想论辩,揭示了传统儒学在知识论层面的深层困境;而康德哲学虽未直接面对这场东方争论,却以其“哥白尼式的革命”,为化解这种困境提供了跨时空的思想启示。康德并未将理学与心学简单融合,而是通过重构“心”与“理”的认知关系,超越了二者的极端性,构建了兼顾主体能动性与客体客观性的知识体系底层逻辑。
从朱陆之争到康德哲学的思想对话表明,任何合理的知识体系,都不应割裂认知主体与认知对象的关系——只有承认“心”的建构作用与“理”的客观基础,才能真正把握知识的本质。这种思想启示,不仅对理解中西哲学的融合具有重要意义,更为当代知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深刻的哲学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