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荣强

樊荣强

发表于 2026-06-17 12:30:17
2706 字 · 13 阅 · 0 评 ·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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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樊荣强

头条博主鸿水发文说:渝见小面老板说无法坦然接受道歉,我认为,戏演得太过,表演痕迹太重,真的就没有意思了。大家同情你,因为你是一家小店,觉得你不容易,而且人家也公开道歉了,也撤销了诉讼,差不多就得了,别觉得自己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如果人家注册了商标,有商标权,人家告你那是正当合法的,如果你没有商标权,只是大家同情你,这是完全站在道德的层面,并不一定代表你就是合理合法的。所以,既然是商业经营,就要知法懂法。

我评论道:我认为遇见小面根本就不应该撤诉,不应该道歉,不应该送商标。必须把官司打到底,打到自己彻底垮掉为止。

在我看来,整件事从不是简单的大小商家商标之争,而是当代商业最典型的碰瓷式维权、流量式敛名、垄断式作恶范本。很多网友只看到:遇见小面手握注册商标,打官司合法合规,小店侵权理应认罚;也有人共情夫妻小店谋生不易,心疼店主开店艰难,站道德高地指责品牌咄咄逼人。但绝大多数人忽略核心:合法,从来不等于合理;有权,从来不代表可以作恶。法律是底线,道义是上限,孔子千年前定下的商业准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至今仍是所有企业不可逾越的红线。

先说我预判遇见小面此次舆情必定元气大伤的三大核心病根,每一条都是自作自受,而非网友网暴所致。

第一病根:维权不为赔偿,只为借小微店主碰瓷博取全网流量,以诉讼低成本造势

熟知餐饮行业知识产权打法的人都清楚,遇见小面本次起诉南阳渝见小面,索赔金额仅七八千元,这笔钱对于港股上市、全国连锁布局的头部餐饮品牌而言,杯水车薪,甚至不够支付律所服务费、公证取证费。从利益层面,这场官司纯亏本,从商业层面,这场诉讼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维权止损。

它的核心目的,就是精准挑选毫无应诉能力、不懂法律流程、没有公关团队的异地夫妻小店下手。店主重庆务工、异地开店、小店营收微薄,一碗小面利润微薄,七八千元赔款相当于小店数月净利。品牌笃定小店店主会崩溃哭诉、会全网求助、会引发大众共情,借着“上市品牌打压夫妻小店”的话题收割第一轮热度;等舆论发酵到顶峰,立刻反手撤诉、公开道歉、无偿赠送商标,再收割第二轮“知错能改、体恤小微”的好人设流量。

这是一套精心设计的流量闭环:先用法律武器制造对立,再用公关姿态洗白自己,从头到尾,小店只是品牌升级知名度、塑造亲民人设的工具人。更实锤的是,遇见小面并非首次起诉同类小店,多地同名、近名小微面馆,甚至已经注销停业四个月的倒闭门店,依旧会收到它的侵权传票,常年批量起诉、批量施压,早已不是单次维权,而是常态化流量运营手段。这种拿着法律当剧本,拿捏底层商户苦难博热度的行为,就是典型商业作恶。

第二病根:抢占地域公共名词,妄图垄断行业通用词汇,挤占底层谋生空间

本次事件最关键的法理道义平衡点,被大众刻意忽略:重庆市小面协会官方明确发声,“渝”是重庆地域简称,“小面”是餐饮通用品类名称,二者组合属于行业公共资源,不属于任何一家企业私有,不支持任何品牌独家垄断注册。

何为取之有道?就是赚该赚的钱,守该守的边界。企业可以注册专属品牌名,可以设计专属logo、口味、装修构建差异化竞争力,但不能钻商标注册漏洞,把地域简称、大众通用品类词私有化。遇见小面抢占“渝见”这类谐音地域词汇,注册相关商标,本质不是保护自研品牌,而是封堵全国无数重庆小面个体户的取名路径。

普通人开一家重庆风味小面店,取名渝见小面,是贴合籍贯、贴合品类的本能选择,无任何抄袭蹭热度之心。上市品牌深耕资本、供应链、连锁运营,本就和街边夫妻小店完全不属于竞争赛道,放过底层谋生者,是商业最基本的慈悲。可遇见小面选择赶尽杀绝,把公共词汇私有化,把小微谋生路堵死,利用资本和法务优势降维打击,这早已不是维权,而是恃强凌弱的掠夺。

第三病根:公关本末倒置,作恶之后施舍善意,把掠夺包装成成全,毫无商业敬畏心

整件事最割裂、最败路人缘的,就是遇见小面整套公关操作。

先是强硬起诉、索要赔款,把小店店主逼到情绪崩溃落泪;全网舆情反噬后,火速撤诉、连夜致歉、主动赠送商标,姿态放得极低,试图塑造大度形象;可转头留给大众的观感只剩虚伪:商标本就是公共属性词汇,本就不该被你独占,你把本不属于你的东西,还给原本合规使用的店主,这不叫馈赠,这叫物归原主。

更讽刺的是,店主直言无法坦然接受道歉,看透了整场表演:从起诉造势,到舆论失控,再到道歉让利,全程剧本痕迹拉满。品牌从头到尾没有反思自己批量起诉小微商户、垄断公共词汇的恶行,只反思自己舆论把控不到位;没有敬畏市井烟火、小微生计,只敬畏全网舆论声量。先作恶,再洗白,先挥刀,再递糖,这种选择性善良,最让大众反感。

回归本源:孔子的“取之有道”,到底给当代企业划定了什么底线?

很多资本企业如今陷入一个误区:只要不违法,就可以无所不为;只要手握资质,就可以肆意牟利。他们把法律当成牟利工具,而非行为底线,彻底丢掉了儒家流传千年的经商之道。

《论语》有言:“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商业牟利,分四种境界,刚好对应本次事件里企业的四种选择,直白戳破当下商业乱象:

第一层,违法之财:触碰法条,偷税造假、侵权抄袭,法律自有惩戒,这是最低底线,人人不可碰;

第二层,合法不义之财:也就是遇见小面正在做的事,程序合规、商标在手,批量起诉小微、垄断公共名词、借苦难炒作流量,法律挑不出错,但是道义完全失守。利用规则漏洞欺负弱者,踩着底层生计抬高自身品牌,这就是不义之财;

第三层,合规有度之财:手握知识产权,精准打击恶意仿冒、蹭流量、挂靠连锁的同行竞品,维护自身品牌权益,不针对无辜小微个体户,维权只护自身,不毁灭他人谋生路,有度、有尺、有慈悲;

第四层,有道之财:利己亦利他,牟利亦留人。头部品牌做大行业、共建品类,而非独占品类。做大重庆小面赛道,让万千小店共享地域品类红利,自身靠供应链、品牌产品、服务赚钱,不靠封堵小人物谋生赚钱,这才是君子经商。

写在最后:企业最大资产,从来不是商标,是口碑良心

我依旧坚持最初的看法:遇见小面不该撤诉,不该妥协,更不该表演大度。既然选定靠诉讼炒作流量,既然选定垄断公共词汇牟利,就该直面到底,承担舆论反噬、口碑崩塌的全部代价。

不要混淆同情与法理,更不要混淆权利与善恶。小店开店不懂商标规则,是认知不足;品牌懂法条、懂规则、懂舆论,依旧刻意挑选弱势商户下手,是本心不善。大众同情小店,不是否定商标法,而是厌恶强者作恶、规则霸凌、流量碰瓷。

经商百年,资本可以放大格局,规则可以保护权益,但永远庇护不了作恶的心。法律可以允许你赚钱,但道义要求你:赚钱,别赶尽杀绝;牟利,别踩着小人物的烟火生计上位。

可为而不为,是善良;能为而有度,是有道。这才是所有企业,一辈子必修的经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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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关于TA:樊荣强,钻石国际演讲会创始人,呆萌写作训练营首席导师。口才教练、作家、营销管理顾问。当过政府秘书、电视台策划总监、电器公司企划部长、广告公司总经理、李嘉诚TOM集团项目经理、财经杂志首席记者、高科技集团高管。17岁开始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擅长公文、新闻、杂文、论文、文案、申论、作文等非文学写作。出版过《三的智慧》《元思维》《元写作》《20天练成脱稿讲话》《当众讲话是门技术活》《魔力演讲法则》《销售与口才》《珠江三角洲批判》《顺德制造》等著作。微信1350035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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