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樊荣强
昨天《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了成都大学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曾琴著作涉嫌抄袭事件。据悉,其2022年出版的15万字专著《高校音乐教学探究》存在大量内容与他人著作重合;同时核查发现,当事人两篇英文论文还存在疑似虚假引用的问题。
消息曝出之后,网上出现了一种替当事人辩解的声音:此人教书是一把好手,课堂教学口碑不错,写专著、发论文不过是高校考核压力之下被逼出来的任务,抄袭实属无奈。
在我看来,这套逻辑根本站不住脚。只要是抄袭,只要构成学术不端,既是能力问题,更是人品问题。
不少人习惯把教学和科研完全切割开来。肯定其课堂教学的长处,就试图淡化甚至谅解抄袭的过错。仿佛上课育人是实打实的本分,写专著、发论文只是应付考核的“附加作业”,迫于制度压力抄一抄,便情有可原。
可当事人兼具教师与学院党委书记双重身份。作为传道授业的教育者,平日里要教育学生治学诚信,反复告诫学生拒绝抄袭、杜绝剽窃,守住学术的底线。自己主持出版的专著却大面积与他人作品重合,论文出现虚假引用,这就是典型的言行相悖。一边教育学生不能弄虚作假,一边自己在学术成果上投机取巧,这样的示范,如何面对台下的学生?
高校职称、岗位的考核压力客观存在,这是广大高校教师共同面对的现实处境。千千万万普通老师同样要完成成果指标,有人沉下心打磨文字,有人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行。达不到标准,可以不去追逐对应的职级荣誉,而不是选择抄袭造假,走捷径蒙混过关。压力可以被理解,但压力从来不是突破诚信红线的免罪牌。
抄袭这件事,表层看是学术能力的局限:自身积累不足以独立完成专著,才需要大段挪用别人的研究成果。往深处看,是人品与规则意识的失守。明明清楚抄袭、虚假引用属于学术不端,依然心存侥幸,伪造学术成果,这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窃取。
更关键的是,她还是学院的书记,是师风学风建设的管理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管理者本身就是全院师生的标杆。如果学院负责人的专著涉嫌抄袭,却拿“课教得好”来洗白,会传递非常糟糕的信号:是不是只要课上得好,学术诚信就可以妥协?是不是考核压力大,剽窃他人成果就可以被宽容?
教学上的闪光点值得客观承认,但教学能力,不能用来抵消学术造假的过错。一个人擅长讲课,不擅长著书立说,能力各有所长,这本无可厚非。但不该用抄袭拼凑的方式,伪造自己的学术履历。
学术不端没有“被逼无奈”的豁免权。教书育人是职责,恪守学术诚信同样是高校教育者不可退让的职责。课讲得再好,也掩盖不了抄袭造假的错误。能力不足可以慢慢沉淀提升,可诚信人品的底线,不能被一句“被逼的”轻轻一笔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