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樊荣强
近年来,全国各地接连出现一个极具争议的现象:多地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密集出台新规、批量驳回职业打假赔偿诉求、建立职业索赔黑名单。四川南充、河南漯河、江苏南通、浙江永康、江西南昌……一系列案例集中落地,让无数网友心生疑惑:我们明明痛恨假货、渴望市场干净,为何如今连打假都开始被限制、被打压?
事实上,当下很多治理行为,最大的误区就是:把“合法打假”和“恶意敲诈”混为一谈,一棍子打死所有职业打假人。
我们必须清醒区分:职业打假从来不是同一个群体,天下打假,本就分善恶两类,绝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类,是彻头彻尾的违法犯罪,必须零容忍严厉打击。
这类所谓“打假人”,根本不是维权,而是犯罪。他们不抓市场原有假货,反而故意投放异物、篡改包装、伪造瑕疵、批量恶意投诉,利用商家怕罚款、怕停业、怕店铺扣分的心理,以举报要挟、漫天要钱、团伙作案、反复碰瓷。
江西南昌公安侦破的职业索赔团伙就是典型。该团伙一年制造数百条虚假投诉,刻意挑微小瑕疵放大问题,胁迫小微商家私了赔钱,严重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对这类造假打假、敲诈勒索、恶意滥用公共资源的人员,无论是公安、法院还是监管部门,重拳打击完全合理合法,全社会百分百支持。
这是真作恶,必须依法严惩。
但第二类职业打假人,完全是另外一个概念:他们买到的,是市场真实存在的假货、劣货、违规货,没有造假、没有栽赃、没有伪造证据。
商家卖假货在先,违规在先,违法在先。打假人只是依法依规、据实维权。
很多法院、地方部门如今一刀切认定:只要是“职业打假、以牟利为目的”,一律不支持十倍赔偿、一律不予受理投诉。江苏南通、浙江永康、河南鹿邑多地判例,均以“非生活消费、牟利维权”为由,驳回合法惩罚性赔偿。
看似保护营商环境,实则变相降低了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
普通老百姓,才是市场最大的弱势群体。
普通人买到假货、过期食品、三无产品、违规商品,绝大多数人选择忍气吞声。不懂法、没时间、耗不起精力、维权门槛太高,老百姓大多自认倒霉,根本不会投诉、不会起诉、不会追责。
如果连唯一愿意主动揪出假货、曝光违规商家、倒逼市场净化的职业打假人都被限制,谁来替老百姓把关?谁来震慑肆无忌惮的制假售假者?
从社会价值来讲:合法职业打假人,就是市场免费的“啄木鸟”。
他们以商业利益为动力,却客观承担了社会监督功能,弥补了行政监管覆盖不足、执法人手有限、隐蔽违规难发现的短板。他们打掉的是真假货,惩治的是真违法,最终受益的,是亿万普通消费者,是干净规范的市场环境。
国家设立“退一赔十”惩罚性赔偿制度,初衷本来就是重罚违法、震慑造假。法律本身就是允许通过高额代价,倒逼商家守法经营。
既然法律有惩罚条款,商家敢违法售假,就该承担违法后果。不能因为维权者获得了合法赔偿,就否定维权行为的正义性。
当下最大的争议、最大的误区就在这里:
不该为了保护少数小微企业,而牺牲整个市场的监督机制;不该为了减少行政压力,而废掉民间打假的正义力量。
治理乱象,精准施策才是正道,一刀切最不可取。
正确的治理逻辑非常清晰:
造假敲诈、栽赃勒索的,从严打击,入刑追责;
买到真实假货、据实维权的,依法保护,正常支持。
我们绝不支持恶意碰瓷、滥用诉权、敲诈商家的违法行为。
但我们坚决反对:不分青红皂白,全面打压合法职业打假的治理方式。
打假的初衷,是护民生、净市场、惩奸恶。
如果未来合法打假无路可走,最后买单的,一定是普通老百姓。
市场需要营商环境,但更需要公平正义。
放过真造假的,打压真打假的,是市场治理最大的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