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荣强

樊荣强

发表于 2020-02-12 22: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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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的地方考试。唐宋时期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各省乡试在农历八月举行,初九、十三、十五日连考三场。每场于前一日晚进场,后一日交卷,戌时清场。入场须经严格检查,甚至搜身,严禁夹带作弊。出场日分三批交卷,午前一批、午后一批、傍晚一批。收卷官每收一卷发一签,签卷相符。考卷糊名,评卷前有抄工用朱笔抄录,评卷官就朱卷评阅,用蓝笔批阅。 

详细介绍

乡试分别在各省举行,照例每三年举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皇家有喜庆之事加科称为恩科,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考试每逢子,卯,午,酉年的八月初九举行,考三场,按四书五经、策问和诗赋分三场进行考试,每隔三日举行一场。每场考三天。因在秋八月举行,又称“秋试”、“秋闱”(闱,考场),为正科。遇新君登极、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届时,朝廷选派正副主考官,试《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各朝所试科目有所不同。乡试的场所称之为“贡院”。通过童试的生员可参加乡试。凡获秀才身份的府、州、县学生员、监生、贡生均可参加。举人一词,在元代以前,是指各地举荐进京参加会试的秀才;到明代,成了乡试合格秀才的专称。乡试第一名称解元,读书人成了举人才有资格进入更高层次的会试。

同考官为评卷官。经同考官取中的试卷推荐给主考官,名为荐卷。三场卷均被推荐后由主考官审阅,主考官予以淘汰的荐卷称落卷。取定后要核对墨卷。未取中的可在发榜后十日取卷自阅。发榜日期大省在九月十五日以前,中省在九月十日以前、小省在九月五日以前,发榜日期一般选在寅日或辰日,因而又称为虎榜或龙榜,通称龙虎榜。又发榜时正值桂花盛开,因而又称桂榜。每省的头名举人称为解元。放榜的第二天设鹿鸣宴,主考、学政、考官、新科举人都参加,以示恩荣。各省的鹿鸣宴还特别邀请周六十甲子的原科举人参加,称为重宴鹿鸣。 

在正榜举人录取后还录取副榜。录取对象是文理优秀但限于名额而未能录取为举人者。最初每省取副榜6—20人,康熙十一年(1672)规定每取正榜五人,可取副榜一人,成为定制。举人可以参加次年三月举行的会试。副榜可进国子监肄业,享受贡生待遇。雍正四年(1726)曾开特例,凡两次取中副榜者,可享受举人待遇,参加会试。 

凡被录取的举人乡试试卷都要限期送往礼部,从九卿、翰林院、詹事府、六科给事中、监察御史中挑选磨勘官,对举人试卷逐一进行审查,如发现文体不正、抄袭、朱墨卷不符、所答非所问等情况,革去举人名号;其他有不合规定者,罚停会试一至三科。主考、同考等官也将视情节轻重受到不同处分。为了防止乡试舞弊,还实行举人复试。顺治十五年(1658)首开复试之例,顺天乡试八名举人被除名。康熙、乾隆时都曾举行过复试,但不成定制。嘉庆四年(1799)全面恢复复试制度,道光二十三年(1843)对举人复试作了全面规定,全国新科举人于会试年二月初十日全部到京,取同乡京官印结(以官员的身份签订担保文书)送到礼部,听候复试。十四日由皇帝亲自出题,十五日考试,当日交卷。一、二、三等准予会试,四等罚停会试一科或一科以上,不列入等次者革除举人身份。未参加会试者,许在后三科参加,后三科仍不参加,就永不许参加会考,也不准到吏部铨选任职。 

考试

乡试由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包括未仕者和官员未入流者)经科试合格,均准应试,但有过失而罢闲的官吏、街头艺人、妓馆之人、父母丧未满三年的,均不准应试。

开考前,每名考生获分配贡院内一间独立考屋,称为“号舍”。开考时,考生提著考篮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考期完结前不得离开,吃、喝、睡都得在号舍内。每次各省乡试取录的名额不一,按各地文风、人口而定。清朝时,以直隶、江浙取录最多,贵州最少。监生、贡生更可以离开本籍,到京师赴考。

乡试发的称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贡院举行,亦称“春闱”,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主考。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录取名单称为“甲榜”,又称“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则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

能中进士便是功名的尽头,不能重考以求获得更高的名次。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连中三元”。

录取惯例

明清的惯例,殿试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编修。其他进士要经过考核(称朝考),成绩较好及年龄较轻者获得进入翰林院任“庶吉士”。其余成绩较次的进士则可能任六部、中书、御史或知县等职。

明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会试曾发生南北榜之争。当年春天杏榜取录的五十二名进士全部为南方人,引起北方举人的不满。朱元璋大怒,亲自查问后,把三名主考处死,在夏天再发榜,所取的进士全为北方人。之后在明仁宗时确定,会试按地域分配名额。在会试的试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规定录取进士。之后比例偶有调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额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举被废。这种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如甘肃、贵州、云南等)每界科举会试有一定数量的举人成为会士、进士,进入政界的中高层,有利于保持国家的统一与政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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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关于TA:樊荣强,钻石国际演讲会创始人,呆萌写作训练营首席导师。口才教练、作家、营销管理顾问。当过政府秘书、电视台策划总监、电器公司企划部长、广告公司总经理、李嘉诚TOM集团项目经理、财经杂志首席记者、高科技集团高管。17岁开始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擅长公文、新闻、杂文、论文、文案、申论、作文等非文学写作。出版过《三的智慧》《元思维》《元写作》《20天练成脱稿讲话》《当众讲话是门技术活》《魔力演讲法则》《销售与口才》《珠江三角洲批判》《顺德制造》等著作。微信1350035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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