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荣强

樊荣强

发表于 2019-03-25 13: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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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习反驳术。

所谓反驳,就是自己跟别人的观点不一样时,尤其是别人提出的观点跟自己人不一样时,我们要提出自己反对的理由,并且与对方辩驳。

在说反驳之前,我先讲一个观点,就是不要反驳。为什么要这样讲?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如果经常互相反驳,这不是一件好事。反,意味着相反,意味着对立。驳,就是驳斥,就是否定别人的意见。任何一个人,遇到有人跟你搞对立,遇到你有观点、意见被否定,都不会高兴。——这个世界上,真正有胸怀,喜欢接受反对意见的人是非常少的。

我们说说李世民和魏征的故事吧。

唐太宗李世民说过一句流传千古的话: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里指的人,主要说的就是魏征。魏征,他以直言敢谏而著称,敢谏不是敢于犯贱,这个谏不是下贱的贱,而是规劝君主或尊长,使改正错误的意思。魏征,在历史上是非常著名的谏臣,不是奸臣。

根据史料记载,魏征先后进谏200多次,对于国家的治理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以至于皇帝在他死后痛哭流涕,亲自书写墓碑碑文。我们说魏征直言敢谏,重点是在赞扬唐太宗贤明伟大,虚心纳谏。其实,唐太宗心里好痛苦,但是为了帝国大业,忍了,表面上虽然很喜欢的样了,心里还是很讨厌魏征的,好多次都想杀了魏征,幸好有“千古贤后”长孙皇后的阻止,否则,魏征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但是,在魏征死后,唐太宗还是毁掉了亲自给魏征写的墓碑,以消除心中怨气。

伟大的心灵导师卡耐基教导我们,不要轻易地反驳别人的观点,因为那样等于树敌,等于把朋友拒之门外,最终你可能没有朋友。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是原则性的问题,最好不要去跟人家争论,尤其是不要反驳对方,最关键的是不要通过反驳对方而证明自己聪明厉害、天下无敌。

当然,在重大的、原则性的问题上,我们必须去反驳,为自己争取利益,赢得地位,维护名誉。我说一个新闻故事吧。

郝大爷出门锻炼,忽然听到湖边有人大声呼救,过去一看,是个五六岁娃娃在水里,周围又没人。郝大爷是个好心人,看到孩子掉水里,动了恻隐之心,可是又害怕做了好事会被人冤枉,于是先拍照证明孩子是先落水的,然后立马下去救人。

郝大爷在把孩子救上来后,把孩子安全的放到了地上。在救上岸的过程中,周围有人打了120电话并报警。这时候郝大爷为了证明自己已经把孩子安全地救上岸,又进行了拍照。接着120到了,把孩子送往医院,很不幸,因为脑部缺氧,最终成了植物人。

这本是一件舍己救人的好事。但是,孩子他妈赵某却责怪郝大爷,说他施救后没有及时送医院导致孩子成为植物人,并认为是郝大爷拍照耽误了救治。于是把郝大爷告上法庭,要他赔钱。

看到这样的事情,真是来气!孩子他妈怎么就这么不要脸呢?这么无耻呢?这个时候,郝大爷要不要反驳对方的观点?当然,必须,一定,以及肯定要反驳,不能受这冤枉气!但是,怎么来反驳呢?

我现在结合这个案例,讲几个关键的反驳技巧:

第一,占领道德高地,揭穿不良动机。

虽然我们讲,讨论问题要对事不对人,不能给人家扣帽子,但是,对居心不良的人,对伤害我们的坏人,就得把他们的不良动机、不可告人的目的给揭穿。

我曾经组织学生搞一对一辩论赛,其中有一个辩题是:该不该设立红灯区?正方讲了一大堆该的理由,反方提出了一个质疑:你认为应该设立红灯区,是不是因为你喜欢逛红灯区呢?你为什么不说出这个理由呢?一下子弄得对方哑口无言,不知道如何回答——这就是占领道德高地,让对方不敢承认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郝大爷救人的案子中,孩子他妈,说白了,就是想敲郝大爷一笔钱。因为孩子成为植物人,成了一辈子的负担,心想你郝大爷要么救个好人上来,要么不救让孩子死了还好,现在这种情况下,能敲你郝大爷一笔钱最好。

第二,梳理还原事实,来个釜底抽薪。

釜底抽薪指的是从锅底下抽去燃烧的柴火,让锅里的水停止沸腾。在反驳的时候,就是指把支撑对方观点、主张的事实拿掉。在上面的案例中,郝大爷幸好拍了照片,有事实依据。郝大爷当初先拍照后救人,然后救上岸后又拍照,证明施救过程没有过失,而且施救过程已经结束。如果说,郝大爷没有照片为证,恐怕被这个孩子他妈冤枉,说是他推下去的都有可能。

至于你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这个要求就有些过分了,120不是来了吗?

在反驳别人的时候,我们要细心辨别对方提出的事实究竟是什么,因为那是他的观点与主张的支撑,如果是错误的、不可信的(包括来源不可信),我们明确地指出来,自然可以驳倒对方。

第三,攻击逻辑错误,来个以牙还牙。

所谓逻辑错误,就是对方使用了诡辩术。什么叫诡辩?就是在表面上、形式上运用好像是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而得出似是而非的,或错误的结论。说白了就是无理狡辩,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但是,诡辩有时候也不好区分,可以说我们每个人经常都在不自觉地诡辩。

比如说,诡辩术中有一招叫以偏概全,而我们论证的方法有一个叫举例说明,但是,举例说明经常就变成了以偏概全。比如说,父母叫孩子要好好念书,说你看谁谁谁好好念书,找到了好工作,赚了很多钱。这里是不是举例?听上去是正确的吧,有道理的吧?但是孩子反驳说,读书有什么样用?比尔盖茨还不是没有上完大学,马云还不是只读了个普通大学,他们还不是成了首富?还有好多有钱的老板,大学生都没有上过呢。

诡辩是一门学问,是有点复杂的学问,这里一堂课根本讲不清楚,以后有机会跟大家专门讲。这里我简单讲两个简单的对付诡辩的方法。

一是反证法。就是举出相反的例证,让对方陷入困境。韩非讲的故事,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就是我们今天讲的矛盾的故事,是一个反正法经典。说的是,有一个楚国人,既卖盾又卖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有人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回答不上来。

这就是反证法,各位应该是上小学的时候就学习过吧,拿对方的观点、方法或言论来反驳对方。

二是归谬法。首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从这一论点中加以引申、推论,从而得出极其荒谬可笑的结论来,从而驳倒对方论点。这种方法主要是讨论事物的因果关系。诡辩者往往采用错误的因果推论,来强调自己的观点、主张、要求是正确的。

以上面郝大爷救人的例子来说,孩子成为植物人,这并不是郝大爷的施救本身的错误,但是孩子他妈强调郝大爷拍照耽误了时间,还非要把这当成唯一的因果关系。事实上,孩子成为植物人,是多种原因导致的,比如,可能是因在为在水里被淹的时间太长,以及救上来之后,现场没有专家及专业医治条件。还有,孩子不会游泳,增加了伤害机率;往深了讲,你自己孩子他妈没有尽到看护义务,责任更为重大。

我们该怎么反驳呢?我们可以说,孩子成为植物人是多种原因导致的。但是跟郝大爷无关。现在人家郝大爷好心救人,怎么能保证救上来的一定就是健康的?要是救上来就是死的,你难道还要怪人家没有早点发现,没有早点下水?按照这个逻辑(这是重点,强调按你的逻辑,混帐逻辑 ),医院以后都不能接受病人了,哪家医院能保证所有病人都给你治好?如果是这样,这个孩子郝大爷还真的不该救了。——这就是归谬法,得出了荒谬的结论。

最后,我想忠告大家,除了重大原则问题要反驳人家之外,我们尽量不要跟人家玩反驳游戏,这很容易伤害感情。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如果与人家有不同意见,也不宜明火执仗地反驳。你千万不要一开口就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我不赞成你的讲法,你说的完全是错误的……你这样不可能让对方接受。

我建议,最好是把反驳做得不象反驳——怎么做呢?就是先表态说,啊,你的看法我觉得很有意思,或者,你的观点好独到,好有创意。也就是先肯定人家,而且顺着人家的观点说上一段肯定的话,然后,不知不觉地转到自己的观点上来,对方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你讲的其实与他相反,但他也觉得好有道理——为什么?因为世事无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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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关于TA:樊荣强,钻石国际演讲会创始人,呆萌写作训练营首席导师。口才教练、作家、营销管理顾问。当过政府秘书、电视台策划总监、电器公司企划部长、广告公司总经理、李嘉诚TOM集团项目经理、财经杂志首席记者、高科技集团高管。17岁开始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擅长公文、新闻、杂文、论文、文案、申论、作文等非文学写作。出版过《三的智慧》《元思维》《元写作》《20天练成脱稿讲话》《当众讲话是门技术活》《魔力演讲法则》《销售与口才》《珠江三角洲批判》《顺德制造》等著作。微信1350035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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